齐齐哈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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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律师

合伙人律师东梅:  


靠法律人的良心防范冤假错案


前期,在整理陈年档案中,发现一份手写的辩护词和一份简短的判决书。就是这份辩护词、判决书,把李家三口从冤案的悬崖边拽了回来。在那错案频发的年代,李家三口的经历与当年的呼吉格勒图、聂树斌、念斌的经历极其相似,都经历了非人的刑讯逼供、走过场的审查起诉等等,但结果却大相径庭,李家三口一审被无罪释放。

善良的心是非常好的法律。防范冤假错案,既要靠完善的法律制度,更要靠法律人的良心。此案就是在法律不健全的年代,黑龙江齐大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东梅和当时主审法官以法律人的良知防范了冤案的发生。

祸从天降,一家三口突遭横祸、蒙受不白之冤。

某县三道镇主街道旁有栋独立的建筑,是邮政支局储蓄所,该局的局长李某成,妻子白某,育有一子李某飞、一女李某丽。**年12月10日17时,储蓄所更夫徐某因被人用扎枪刺中心脏致其死亡,储蓄所保险柜被打开,6万元现金被盗。经当地公安侦查人员侦查,发现李某飞身上有一滴血迹,便对李某飞进行重点审讯,李某飞供述(后来查明是刑讯逼供)“李某飞用羊角锤趁徐某不注意,打击徐某后脑致其昏迷,后找母亲白某将保险柜打开,父亲李某帮助清理犯罪现场,为了确保徐某死亡,李某成又用扎枪刺徐某胸部”。随后,李家三口被拘留批捕提起公诉,只有长女李某丽没有被卷入此案。李某丽不能接受瞬间家人身陷囹圄、面临极刑的惨剧,四处咨询律师,要为家人洗清冤屈,但得到的回答要么是“做无罪辩护的成功性基本不可能,用真诚悔过的态度争取从宽处罚”,但她愤慨“根本不是我家人干的,何谈悔过”;要么是“必须得拿钱活动关系”,但她悲叹“家人都被抓了,财产被冻结了,根本没有那么多钱啊”。不幸中的万幸,在走投无路之时李某丽遇到了东梅律师,东梅律师虽是身体柔弱的女士,但从她眼神里李某丽能看到坚韧的力量;虽然东律师看待案件客观冷静,但从她的语气里李某丽能感到深切的同情心,经过一次长谈和倾诉,李某丽决定把全家性命委托给东梅律师。     

做无罪辩护,勇气和责任比专业更重要、更珍贵。

在“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格局的年代,公安侦查的结果将左右后续程序的走向,起诉、审判很难作出颠覆性改变。此时,律师做无罪辩护面临巨大的压力和风险,需要具有无畏的时代精神。

一方面,勇于面对社会舆论压力。侦查的结果基本上就等于“宣判书”,再加上侦查机关通过当地媒体大力宣传渲染李家三口的罪大恶极和警察破案的高效率,老百姓大都把李家三口当成了抢劫杀人犯。东梅律师在走访调查阅卷后,不为舆论非议所左右,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自己内心的呼唤,一遍一遍地走访、沟通,探求事实,寻找证据。

另一方面,勇于面对来自公权力的压力。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侦查和检察工作的全盘否定,对公诉方苦心经营的证据链条的摧毁和突破。而且,当时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利还没有充分的保障,在执业中经常会受到干扰,甚至会因为某些工作瑕疵被有关机关抓住把柄,严重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东梅律师在调取卷宗、调查取证中,就遭受了百般阻挠,仅在要求会见当事人时,就曾被多次拒绝,但东律师在长期执业中形成了一个心理定式“阻力越大,隐藏的问题越大,做无罪辩护的决心更坚定”;为此,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她向某检察院申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向当地人大机关反映,经过艰辛的努力,终于会见了当事人。在看到李某成脸部尚未愈合的伤痕,以及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时,直觉告诉她这个人是被冤枉的;而李某成见到东律师时,也如同见到了救星,当时就跪下大喊冤枉,恳求她帮其洗涮冤屈。此时,当事人和委托人达成了共识,宁可被戴上“无悔罪表现,认罪态度不好”的帽子,也要做无罪辩护。

深挖细节、据理力争,用事实和扎实的业务功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由于前期已经进行了扎实的准备,在开庭审理时,依法发表质证意见、充分发表辩护意见过程中,引起了合议庭法官的高度注意。在提问质证中,东梅律师围绕阅卷时发现的种种疑点和冲突,逐一进行辩论反驳。

“被告人李某成被刑事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并没有制作笔录,2份交代材料也是在超期羁押期间所作供述,违反了证据的合法性原则。”

“某省公安厅、某刑警学院对李某飞鞋上、白某衣服上血迹的刑事技术鉴定程序违法,没有告知被告人鉴定结果,剥夺了其重新申请鉴定的权利;初检报告没有报送复核鉴定机关,鉴定时没有对比样本,鉴定结果有失科学性、确定性。”

“第三医院病案中记载被告人李某成于被侦查拘留期间从五层楼高处摔下,导致颅底骨质、鼻骨骨折等多处重伤记录,而某侦查机关及看守所均无五层楼高的建筑,更加证实了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所为。”

“被告人本人供述之间前后严重不一致,被告人之间的供述严重不一致,证人与证人之间的证言严重不一致,证人证言与被告人供述之间严重不一致。”等等。

公检机关所谓“完美证据”,在东梅律师抽丝剥茧似的辩论进攻下,瞬间崩塌。最终法官,接纳了律师的辩护观点,综合全案证据,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了李家三口无罪,当庭释放。李家三口数度流泪,掩面痛哭,历经数月的黑暗日子,终于洗刷冤屈、重获自由。

辩护观点被采纳,无罪辩护成功,是刑辩律师的非常大荣耀,但更重要的是防范了冤案的发生,让老百姓在案件审理中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党的司法事业。

东梅律师认为,无论多么先进的司法制度,多么完善的法律规定,法律人如果失去了职业良心底线,就会造成冤案的发生;作为一名刑辩律师,必须守住最后的底线——职业良心,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时刻关注着那些可能被忽略的生命、自由和尊严。

同时,也向善良的,极其认真负责、公正审判的主审法官郭英华致敬。


齐齐哈尔律师



齐大律所合伙人律师----东梅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保险理赔 人身损害

东梅律师,女,1968年生人,黑龙江大学法学学士,专职律师。原为公务员,1996年从事律师职业,曾经以及现担任保险公司、供热企业、个体车队、地下商城、钢铁集团等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秉承“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理念,对于所受理的案件,竭尽所能办理,积极进行调查取证,认真研究案情,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全面查阅相关案例等材料,整理出非常好的代理或辩护思路,做足功夫,维护当事人利益至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