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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发生

2019-11-06

劳务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务纠纷案件,因密切关系民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据齐齐哈尔律师事务所统计,今年劳务纠纷案件数量明显高于去年同期。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法官发现存在以下四大问题,给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一、劳务分包不规范


例如:尽管建设部有明文要求,建筑企业应将劳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但目前由无资质的个人(包工头)或假劳务公司承担劳务分包工程仍是较为普遍的情况。此外,一些劳务公司在承包劳务工程后,转而将工程转包给个人,都为日后埋下了纠纷隐患。


二、劳务用工无序管理


劳务公司在劳务用工方面的管理漏洞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雇佣人员身份不明、工作量不明。由于劳务分包不规范,造成劳务公司并不直接掌握实际参与工程、提供劳务的农民工的情况,包括不掌握农民工的姓名、工种、工作量等情况。这些情况都由包工头掌握,而纠纷发生后,包工头往往不见踪影,造成法院查明事实困难。二是工资不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劳务公司通常都不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而是将工资支付给包工头,而对于包工头是否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以及是否及时支付,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通常都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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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告身份查明困难


由于劳务纠纷案件通常都是群体性纠纷案件,诉至法院时原告方人数众多。无论是立案时还是开庭时,往往都是委托代理人出面,或者几个原告到庭。基于上述劳务公司不能掌握用工情况的原因,法官仅凭原告身份证无法查明其是否适格。


四、代领案款存在隐患


在发放案款时,相当部分原告会委托其诉讼代理人或工友代领。法官从未见过原告本人,对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对案款被代领后是否及时交至原告手中的情况不能掌握。


我国的建筑市场主要是以总包与分包分工相结合的形式发展的,分包必定会牵扯到承包资质问题,那么,如何避免由承包资质等因素引发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呢?黑龙江齐大律师事务所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概念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二、劳务分包的形式


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


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


第三种形式: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预防


(一)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在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应采用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再次,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作为工程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应主动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为劳务分包单位创造施工条件。


(二)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


一是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是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现有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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