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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音频传喜事连连||恭贺黑龙江齐大律师事务所夏乐律师任“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22-01-14

近日,经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决定,选任夏乐同志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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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由人民群众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夏律师不仅是齐大律所律师还是齐大律所支部副书记,她平日工作严谨认真,在疫情防护期间,她多次主动承担疫情防护监督工作,不仅在所在小区持续站岗坚持工作,而且还在休息时间无偿帮助其他小区主持安全防疫工作,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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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的九种情形

一、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三、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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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律师提醒您这份聘书,是荣誉,更是鞭策。齐大律师团队始终秉承“以专业为本,以公证为魂”的价值观,未来定会更加努力,不负市场及同业之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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