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法律法规

齐齐哈尔律师告诉您:打欠条要注意些什么?

2020-08-28

生活中,当别人由于各种原因欠我们钱的时候,我们往往会选择打欠条的方式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存在,但是打欠条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欠条应当注明出借币种、出借日期、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法

1、如果出借币种不是人民币,则必须注明出借币种,如美元、港币。不注明币种的,均视为币种为人民币。

2、出借日期是证明借款时间的重要要素之一。

3、还款日期是计算利息、计算诉讼时效的重要要素。如无还款日期且无约定利息,则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利息。4、利息必须明确约定,但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上文,如无利息约定,出借人不能计算利息,但约定了利息应当参照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超过4倍的部分无效。

齐齐哈尔律师

(二)欠条应注明借款人身份资料

实务中,笔者接触大量欠条发现欠条只有借款人姓名,无相应的身份证信息,而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信息,这样造成诉讼困难。因此,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

(三)欠条约定管辖便于提交诉讼效率,减少诉讼成本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法律延伸:欠款没有欠条怎么办

齐齐哈尔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因此,如果欠款没有欠条的情形下,我们可以看一下当初打欠条时,有没有证人在场,或者可以想办法录音,让欠款人承认欠了钱,把录音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当初借钱时是通过银行转账,我们还可以通过银行打单的方式手机凭证。

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

条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与借条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标签

下一篇:合同有效期限怎么写2020-09-02

最近浏览: